1、护照被损毁不能继续使用的;
2、护照遗失的;
3、护照被盗的。
1、护照复印件(无护照复印件的除外);
2、当地有效居留证件或签证原件及复印件(无居留证件或签证的除外);
3、护照遗失或被盗的情况说明;
4、报警记录(非必要材料);
5、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6、近期免冠照片一式三张。
中国公民办理其他种类的护照业务,可登陆中国在驻在国的使领馆网站或电话联系所辖领区的使领馆了解及咨询相关信息。
申请程序领表、复印——照相、填表――领取受理号——叫号后到指定窗口交表、采集指纹、当面签名——领取受理回执——缴费
拉萨市市民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林廓东路99号
咨询电话:0891-6956644
投诉电话:0891-6956622
节假日值班电话:0891-624815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9:00-12:30下午15:30-18:00冬季:上午09:30-13:00下午15:30-18:00
一、办理时限
1、申请普通护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
2、对于符合加急办理普通护照条件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发。
3、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普通护照的,经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二、办理费用
因原普通护照被盗、损毁、丢失补发普通护照 200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