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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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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大学

英文名:Tibet University 简称:“藏大”,“TU” 所在地:拉萨 院校代码:10694 类型:综合类

211工程国家中西部高校振兴计划自治区共建高校
  • 西藏大学招生简章

西藏大学2019年普高招生计划一览表2020-01-07
学院专业代码招生专业培养方向层次性质学制科类计划总数区内计划数区外计划数河北(95)山西(30)辽宁(10)山东(80)广东(15)河南(110)湖北(30)湖南(40)重庆(50)四川(110)贵州(40)云南(65)陕西(90)甘肃(110)青海(25)国家贫困专项(250)地方专项(120)部队(80)单科要求总计划文科理科总数文科理科总数文科理科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文理总计25127831729161253210809002516492570822462060510308082215251832308010302045207033775208017020100773文学院050101汉语言文学本科非师范4文404002020202002112311221111158汉语文成绩≥100050101汉语言文学本科师范4文4040020202020021221213111310汉语文成绩≥100050104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言文学<汉藏翻译>本科非师范4文理402515352015550505藏语文成绩≥100、汉语文成绩≥90050104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言文学本科非师范4文理352015352015000106藏语文成绩≥100、汉语文成绩≥90050104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言文学本科师范4文理8045358045350001015藏语文成绩≥100、汉语文成绩≥90050104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言文学本科非师范4文理804040804040000汉族生源050301新闻学藏语新闻本科非师范4文理4025153520155505010藏语文成绩≥90、汉语文成绩≥90060101历史学本科师范4文40400151525250212141133112310合计3952751203202001207575060301060109030406080301304070105001021理学院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本科师范4理80080404040040423612262246108区内:数学成绩≥60区外:数学成绩≥90070501地理科学本科师范4文理4020204020200001010070504地理信息科学本科非师范4理41041232318018212121112121110071004生态学本科非师范4理30030131317017121111212238071001生物科学本科师范4理400402020200202122111311238070201物理学本科师范4理4204222222002012212112112410区内:数学成绩≥60区外:数学成绩≥90070202应用物理学本科非师范4理410412121200202112211121122110区内:数学成绩≥60区外:数学成绩≥90070301化学本科师范4理42042222220020323113112310082503环境科学本科非师范4理410412626150151112112112273合计3972037722720207170017001608010160202006080902208010018024020631028工学院080703通信工程本科非师范4理4004025251501511111111211111081001土木工程本科非师范4理7507550502502531331113113311010无色盲、色弱,无弱视,无残疾081403资源勘查工程本科非师范4理35035171718018212211211328无色盲、色弱,无弱视,无残疾081801交通运输道路交通本科非师范4理3503523231201211111111111178无色盲、色弱,无弱视,无残疾081801交通运输铁路运输本科非师范4理35035202015015111111111111111无色盲、色弱,无弱视,无残疾“1+2+1”联合培养080706信息工程本科非师范4理353525251001011313110无残疾082801建筑学本科非师范5理350352020150151121111111121无色盲、色弱,无弱视,无残疾082802城乡规划本科非师范5理35035202015015111211121121无色盲、色弱,无弱视,无残疾 合计325032520002001250125011060101203014070607013070701501204027026医学院100201临床医学本科非师范5理500503030200202121211221212汉语文成绩≥90100201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本科非师范5理100010010010000汉语文成绩≥90100401预防医学本科非师范5理350351515200202112121112112210汉语文成绩≥90101101护理学本科非师范4理80080454535035413152224223311010汉语文成绩≥90100301口腔科学本科非师范5理5053320211合计2700270193019377077090301070309040405090405060701020010艺术学院130201音乐表演声乐表演本科非师范4文理523523000音乐学类省考+校考单项130202音乐学本科师范4文理25916209115051121音乐学类省考130401美术学本科师范4文理25916209115051211美术与设计类省考130402绘画本科非师范4文理157814771011美术与设计类省考130502视觉传达设计本科非师范4文理20515105510010212221美术与设计类省考合计903258693237210210301000300020201020402000001000000经济与管理学院020101经济学本科非师范4文理8040405025253015151212223111122112221120402行政管理本科非师范4文理80404050252530151521111111111111111111211131120201工商管理本科非师范4文理402317221481899111112111111111118120202市场营销本科非师范4文理402020221210188101111111111111211158合计24012311714476689647495511115510571142445513455445110500旅游与外语学院120901旅游管理本科非师范4文理402218251510157811111111111111157120901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本科非师范4文理4022182515101578211111111111257050201英语本科师范4文理401822221012188101111111111111131区内:英语成绩≥50分区外:英语成绩≥90分050201英语英语翻译本科非师范4文理40202022121018810111111211111111114区内:英语成绩≥60分区外:英语成绩≥90分合计160827894524266303625210023113411110144213434650101000政法学院030101 法学本科非师范4文理805030503020302010221211211122211121211030201 政治学与行政学本科非师范4文理4022182515101578111111111111111558合计12072487545304527183300103220221020213311023232105005教育学院040106学前教育本科师范4文理502525301515201010111112111211112255合计5025253015152010101100100100120010101210011122005500财经学院120203会计学本科非师范4文理75403545252030151522122211111111133311013020201财政学本科非师范4文理75373845252030121813123213311333107020301金融学本科非师范4文理75373840221835152033111221111222121322110107合计22511411113072589542536801012500762021326612043988201020010信息科学技术学院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非师范4理80080454535035411316121212541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师范4理40040202020020225223410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非师范4理40040252515015510定向招录:西藏25人,四川5人;青海10人合计160016090090700700601010501011010201090104080801101000马克思主义学院030503思想政治教育本科师范4文理8040404020204020202322133123311313331010合计804040402020402020232000210033001020331103133300101000 详情
西藏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29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确保我校2020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依法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规范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西藏大学章程》和教育部、西藏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西藏大学;英文名称为Tibet University。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江苏路36号。现有四个校区:河坝林校区、纳金校区、罗布林卡医学院校区、罗布林卡财经学院校区。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学校是西藏自治区所属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4年9月成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2013年5月列入“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2013年7月成功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17年9月进入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行列,2018年2月成为教育部与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合建高校。第四条  我校招生计划是贯彻落实教育部、区党委、政府及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部署要求,坚持统筹入学机会与公平,以社会需求与就业为导向,结合学校办学资源的实际,统筹、平衡后制定公布的。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成立由校长、相关分管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学院院长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审核招生计划,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第六条  西藏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等工作的常设机构。第七条  西藏大学招生办公室主要职责是:(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2)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3)制订本校招生章程;(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5)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6)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7)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8)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高校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八条  学校根据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情况、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同时结合近年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分省(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来源计划经教育主管部门、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第九条  我校执行国家和各省(市)招生管理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及有关规定。第十条  我校在西藏自治区外各省(市)投放的计划,非艺术类专业均为本科二批次 [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要班)为提前单独本科录取批次],艺术类专业按照计划投放的省、市安排的批次招生。第十一条  西藏自治区内投放的计划中,艺术类专业执行西藏自治区划定的艺术体育控制线,为提前单独录取批次,非艺术类专业有提前单独录取批次、重本批次、普通本科批次等(具体批次详见西藏自治区公布的普高招生计划)。西藏自治区的提前单独录取批次为传统投档模式,重本批次、普通本科批次为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第十二条  我校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要班)、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师范类)和临床医学(免费医学生)均为提前单独录取批次。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执行所涉专业正常批次的省控线;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要班)执行相关省份普通本科控制线;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师范类)和临床医学(免费医学生)执行西藏自治区重点本科控制线;西藏自治区重点本科批次的所涉专业有: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生态学、信息工程、建筑学、城乡规划、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行政管理、经济学、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学、会计专业。 口腔医学专业实行西藏大学和四川大学“联合培养模式”。 部队专项计划、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要班)和那曲专项计划招录的新生在入学前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学校对未签订“定向协议书”者不予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并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第四章  录取规则与办法第十五条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学校选拔优秀人才。第十六条  我校在西藏自治区外相关省(市)的招生录取均执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西藏自治区内提前批次执行传统投档模式,重本批次、普通本科批次以执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第十七条  我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第十八条  我校认可各省(市)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进档考生专业安排遵循“分数清”的录取原则。即以分数优先方式排队安排考生专业(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有单科成绩要求的专业,在单科成绩符合条件后,按投档成绩安排专业;专业志愿相同的同分考生,若有单科要求,则按单科高低安排专业,若无单科要求,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即特征总分相同,先看数学成绩;若数学成绩也相同,则看理科综合成绩;若理科综合成绩也相同,则看语文成绩;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即特征总分相同,先看语文成绩;若语文成绩也相同,则看文科综合成绩;若文科综合成绩也相同,则看数学成绩。对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分数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相同办法执行。各个专业志愿录取线均未达到的进档考生,我校将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人性化原则,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中。录取过程中,凡达不到录取条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均按退档处理。一经省级招办审核后的预录结果不因补投考生而改变。第十九条  我校对部分专业有单科成绩要求,具体如下(表述方式为:区内/区外)。汉语言文学:语文或汉语文≥100分/语文≥110分;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文≥100分且汉语文≥90分(仅区内);物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学≥60分/≥90;英语:英语≥60分/≥90分。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市)公布的招生计划。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一般为: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要求,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自治区普高艺体类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录取,录满为止。考生所在省招办另有规定的,按省招办要求执行。第二十一条  区外各省市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须参加考生所在省(区、市)组织的2020年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且成绩合格,若所在省(区、市)没有组织相关专业的统考(联考),考生则需参加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或13所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详见附件)的相关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西藏自治区内考生需参加西藏自治区2020年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个别专业须参加西藏大学校考且成绩合格,具体为:音乐表演专业按照校考专业成绩(80分以上)为依据依次录取;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按照校考专业成绩(50分以上)为依据依次录取;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照省级统考合格成绩为依据依次录取;音乐学、舞蹈表演专业按照省级统考合格成绩为依据依次录取(西藏自治区舞蹈表演专业男女比例:10男,10女)。第二十二条  学校按英语为外语安排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虑。第二十三条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要班)专业为免费定向培养,计划40人,具体为:青海10人、西藏自治区10人、四川8人、云南、甘肃、陕西、河南各3人;青海计划生源毕业后定向青海工作,西藏、云南、甘肃、陕西、河南和四川(3人)计划生源毕业后定向西藏工作,四川(5人)计划生源毕业后定向四川工作,详情请考生登录西藏大学官网了解,也可电询各省党委机要局。西藏党委机要局咨询电话:0891-6317631青海党委机要局咨询电话:0971-8482997四川党委机要局咨询电话:028-63090170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生时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建筑学、城乡规划、交通运输、资源勘查工程、土木工程、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因培养性质和教学、就业等要求,请色盲、色弱、弱视、残疾考生慎重报考。第五章  其他第二十五条  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用于解决各省(市)之间生源不平衡问题。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3个月的德、智、体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我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在复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七条  学校通过奖(奖学金)、贷(助学贷款)、助(勤工助学)、补(困难补助)、减(减免费用)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第二十八条  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藏党发〔2017〕9号)精神,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学生毕业后按照“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政府引导、市场为主。第二十九条  我校按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学杂费,公布招生计划同时公布学费标准。根据藏教委字〔2000〕39号文件规定,我校住宿费为800元/学年,学费标准参看《西藏大学2020年普高本专科招生计划表》。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相关专业本专科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藏教厅〔2009〕45号)规定,自治区对师范类专业、农牧林水地矿类相关专业新生实行免补(补助)政策,免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2800元、住宿费800元、生活费3000元。第三十条  根据(发改社会〔2010〕198号)、(中办厅字〔2011〕17号)文件规定,临床医学(免费医学生)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要班)专业录取学生须与相关委托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在校期间免收学费、住宿费,并发放一定生活补助。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  依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学校各类招生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学校信息公开网上进行公示。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http://gaokao.chsi.com.cn学校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utibet.edu.cn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地址:西藏拉萨市江苏路36号 西藏大学招生就业处邮编:850000咨询电话:0891—6405900第三十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91—6405101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西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一、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中央戏剧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      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戏曲学院      天津音乐学院      天津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      沈阳音乐学院      吉林艺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     中国美术学院      景德镇陶瓷学院    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      武汉音乐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      星海音乐学院      广西艺术学院  四川美术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      云南艺术学院     西安美术学院      西安音乐学院      新疆艺术学院   解放军艺术学院二、13所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清华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东华大学江南大学    北京服装学院    天津工业大学   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艺术类本科专业)  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本科专业)  详情
西藏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2018-06-21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确保我校2018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依法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规范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西藏大学章程》和教育部、西藏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西藏大学;英文名称为Tibet University。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江苏路36号。现有四个校区:河坝林校区、纳金校区、罗布林卡医学院校区、罗布林卡财经学院校区。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学校是列入教育部直属高校序列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04年10月成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2013年6月列入“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2013年7月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17年9月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行列,2018年2月成为教育部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部区合建”高校。第四条  我校招生计划是贯彻落实教育部、区党委、政府及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部署要求,坚持统筹入学机会与公平,以社会需求与就业为导向,结合学校办学资源的实际,统筹、平衡后制定公布的。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成立由校长、相关分管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学院院长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审核招生计划,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第六条  西藏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等工作的常设机构。第七条  西藏大学招生办公室主要职责是:(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2)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3)制订本校招生章程;(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5)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6)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7)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8)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高校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八条  学校根据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情况、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同时结合近年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来源计划经教育主管部门、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第九条  我校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及有关规定。第十条  我校在区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的计划,非艺术类专业均为本科二批次 [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定向班)为提前单独本科录取批次],艺术类专业按照计划投放的省、市、自治区安排的批次招生。第十一条  西藏自治区区内投放的计划中,艺术类专业执行我区划定的艺术体育分数线,为提前单独录取批次,非艺术类专业有提前单独录取批次、重本批次、普通本科批次以及专科批次等(具体批次详见西藏自治区公布的普高招生计划)。第十二条  我校招收的国家贫困专项计划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定向班)均为提前普通本科批次。那曲专项计划(临床医学专业)和免费医学定向生为提前重点本科批次。第十三条  交通运输(铁路运输方向)专业实行“1+2+1联合培养模式”,即大一、大四在西藏大学培养,大二、大三在西南交通大学培养。城乡规划专业实行“1+2+2联合培养模式”,即大一、大四、大五在西藏大学培养,大二、大三在西南交通大学培养。口腔医学专业实行“3+2”培养模式,即大一、大二、大三在西藏大学培养,大四、大五在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培养。第十四条  地方专项计划(即那曲专项计划)招收生源为那曲籍,毕业后定向那曲工作,入学须签订“定向协议书”。部队生源招生录取的新生在入学前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学校对未签订“定向协议书”者不予办理新生报到注册手续,并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第四章  录取规则与办法第十五条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认真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为学校选拔优秀人才。第十六条  我校在区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均执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区内提前批次执行传统投档模式,重本批次、普通本科批次以及专科批次执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一经省级招办审核后的预录结果不因补投考生而改变。第十七条  我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第十八条  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进档考生专业安排遵循“分数清”的录取原则。即以分数优先方式排队安排考生专业(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单科成绩有要求的专业,在单科成绩符合条件后,按投档成绩安排专业;专业志愿相同的同分考生,若有单科要求,则按单科高低安排专业,若无单科要求,理科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成绩确定先后顺序,文科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对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分数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相同办法执行。各个专业志愿录取线均未达到的考生,我校将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人性化原则,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中。录取过程中,凡达不到录取条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均按退档处理。第十九条  我校划定单科成绩的专业有:汉语言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历史学、物理学、应用物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等专业,具体要求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一般为: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要求,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自治区普高艺体类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考生所在省招办另有规定的,按省招办要求执行。第二十一条  区外各省市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须参加考生所在省(区、市)组织的2018年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且成绩合格,若所在省(区、市)没有组织相关专业的统考(联考),考生则需参加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或13所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详见附件)的相关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西藏自治区内考生需参加西藏自治区2018年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相关专业须参加校考且成绩合格,具体为:音乐表演(声乐表演方向)专业按照校考专业成绩(130分以上)为依据依次进行录取;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在省级统考成绩合格后,按照校考专业成绩(80分以上)为依据依次进行录取;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和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在省级统考成绩合格后,按照校考专业成绩(60分以上)为依据依次进行录取;音乐学、舞蹈表演专业按照省级统考合格成绩为依据依次进行录取。第二十二条  学校招生录取时除特殊专业外不限制外语语种,但进校后均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在报考时慎重考虑。第二十三条  临床医学专业(全科医学方向)为免费医学定向培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定向班)为免费定向培养,高考报考外语语种须为英语,请考生登录西藏大学网站主页具体了解《西藏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定向班)2018年高考招生简章》。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生时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下列专业因专业培养性质和就业要求,请色盲、色弱、弱视、残疾考生慎重报考:资源勘查工程、交通运输(铁路交通方向)、交通运输(道路交通方向)、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第五章  其他第二十五条  学校预留计划为学校总计划数的1%,其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用于解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生源不平衡问题。预留计划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3个月的德、智、体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我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在复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七条  学校通过奖(奖学金)、贷(助学贷款)、助(勤工助学)、补(困难补助)、减(减免费用)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第二十八条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区人社厅、区教育厅等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录取学生除定向生、委托培养部队生源考生外,毕业时都要进入人才市场,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第二十九条  我校按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学杂费,公布招生计划同时公布学费标准。根据藏教委字[2000]39号文件规定,我校住宿费为800元/学年,学费标准参看《西藏大学2018年普高招生计划表》。根据西藏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相关专业本专科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藏教厅[2009]45号)规定,西藏自治区对师范类专业、农、牧、林、水、地矿类等相关专业新生实行免费(补助)政策,即免收学生学费、住宿费,并发放生活补助。免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2800元、住宿费800元、生活补助3000元。第三十条  根据《关于印发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社会[2010]1198号)、《关于落实西藏大学开设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定向班)有关经费的意见》等文件规定,上述两专业,免收学费、住宿费,并发放生活补助。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  依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学校各类招生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学校信息公开网上进行公示。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http://gaokao.chsi.com.cn学校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utibet.edu.cn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地址:西藏拉萨市江苏路36号 西藏大学招生就业处邮编:850000电子信箱: zsb@utibet.edu.cn咨询电话:0891—6405900第三十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91—6405101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西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一、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中央戏剧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      北京舞蹈学院 中国戏曲学院      天津音乐学院      天津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      沈阳音乐学院      吉林艺术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      中国美术学院      景德镇陶瓷学院    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      武汉音乐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      星海音乐学院      广西艺术学院   四川美术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      云南艺术学院      西安美术学院      西安音乐学院      新疆艺术学院    解放军艺术学院二、13所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清华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东华大学 江南大学    北京服装学院    天津工业大学    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艺术类本科专业)   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本科专业) 详情
西藏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2019-05-15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确保我校2019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依法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规范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西藏大学章程》和教育部、西藏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西藏大学;英文名称为Tibet University。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江苏路36号。现有四个校区:河坝林校区、纳金校区、罗布林卡医学院校区、罗布林卡财经学院校区。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学校是列入教育部直属高校序列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04年10月成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2013年6月列入“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2013年7月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17年9月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行列,2018年2月成为教育部与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合建高校。第四条  我校招生计划是贯彻落实教育部、区党委、政府及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部署要求,坚持统筹入学机会与公平,以社会需求与就业为导向,结合学校办学资源的实际,统筹、平衡后制定公布的。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成立由校长、相关分管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学院院长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审核招生计划,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第六条  西藏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等工作的常设机构。第七条  西藏大学招生办公室主要职责是:(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2)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3)制订本校招生章程;(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5)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6)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7)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8)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高校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八条  学校根据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情况、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同时结合近年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来源计划经教育主管部门、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第九条  我校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及有关规定。第十条  我校在区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的计划,非艺术类专业均为本科二批次 [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要班)为提前单独本科录取批次],艺术类专业按照计划投放的省、市、自治区安排的批次招生。第十一条  西藏自治区区内投放的计划中,艺术类专业执行我区划定的艺术体育分数线,为提前单独录取批次,非艺术类专业有提前单独录取批次、重本批次、普通本科批次等(具体批次详见西藏自治区公布的普高招生计划)。西藏自治区区内的提前单独录取批次为传统投档模式,重本批次、普通本科批次为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第十二条  我校招收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机要班)均为提前普通本科批次。临床医学(免费医学定向)专业为提前重点本科批次。第十三条  交通运输(铁路运输方向)专业实行“1+2+1联合培养模式”,即大一、大四在西藏大学培养,大二、大三在西南交通大学培养。第十四条  部队生源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要班)招生录取的新生在入学前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学校对未签订“定向协议书”者不予办理新生报到注册手续,并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四章  录取规则与办法第十五条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学校选拔优秀人才。第十六条  我校在区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均执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区内提前批次执行传统投档模式,重本批次、普通本科批次以执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一经省级招办审核后的预录结果不因补投考生而改变。第十七条  我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第十八条  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进档考生专业安排遵循“分数清”的录取原则。即以分数优先方式排队安排考生专业(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单科成绩有要求的专业,在单科成绩符合条件后,按投档成绩安排专业;专业志愿相同的同分考生,若有单科要求,则按单科高低安排专业,若无单科要求,理科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成绩确定先后顺序,文科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对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分数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相同办法执行。各个专业志愿录取线均未达到的考生,我校将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人性化原则,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中。录取过程中,凡达不到录取条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均按退档处理。第十九条  我校划定单科成绩的专业有:汉语言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新闻学、物理学、应用物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口腔医学、英语等专业,具体要求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一般为: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要求,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自治区普高艺体类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录取,录满为止。考生所在省招办另有规定的,按省招办要求执行。第二十一条  区外各省市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须参加考生所在省(区、市)组织的2019年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且成绩合格,若所在省(区、市)没有组织相关专业的统考(联考),考生则需参加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或13所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详见附件)的相关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西藏自治区内考生需参加西藏自治区2019年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相关专业须参加校考且成绩合格,具体为:音乐表演(声乐表演方向)专业按照校考专业成绩(140分以上)为依据依次进行录取;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和绘画专业在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为依据依次进行录取;音乐学专业按照省级统考合格成绩为依据依次进行录取。第二十二条  学校以英语为外语安排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在报考时慎重考虑。第二十三条  临床医学专业(全科医学方向)为免费医学定向培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机要班)为免费定向培养,高考报考外语语种须为英语,请考生登录西藏大学网站主页具体了解《西藏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机要班)2019年高考招生简章》。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生时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下列专业因专业培养性质和就业要求,请色盲、色弱、弱视、残疾考生慎重报考:土木工程、资源勘查工程、信息工程、交通运输、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学校预留计划为学校总计划数的1%,其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用于解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生源不平衡问题。预留计划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3个月的德、智、体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我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在复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七条  学校通过奖(奖学金)、贷(助学贷款)、助(勤工助学)、补(困难补助)、减(减免费用)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第二十八条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区人社厅、区教育厅等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录取学生除定向生、委托培养部队生源考生外,毕业时都要进入人才市场,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第二十九条  我校按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学杂费,公布招生计划同时公布学费标准。根据藏教委字[2000]39号文件规定,我校住宿费为800元/学年,学费标准参看《西藏大学2019年普高招生计划表》。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相关专业本专科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藏教厅[2009]45号)规定,自治区对师范类专业、农牧林水地矿类相关专业新生实行免补(补助)政策,免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2800元、住宿费800元、生活费3000元。第三十条  根据《关于印发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社会[2010]1198号)、《关于落实西藏大学开设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机要班)有关经费的意见》等文件规定,上述两专业,免收学费、住宿费,并发放一定生活补助。以上两专业需与相关委托单位签订培养协议。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  依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学校各类招生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学校信息公开网上进行公示。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http://gaokao.chsi.com.cn学校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utibet.edu.cn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地址:西藏拉萨市江苏路36号 西藏大学招生就业处邮编:850000电子信箱: zsb@utibet.edu.cn咨询电话:0891—6405900第三十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91—6405101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西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一、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中央戏剧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      北京舞蹈学院 中国戏曲学院      天津音乐学院      天津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      沈阳音乐学院      吉林艺术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      中国美术学院      景德镇陶瓷学院    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      武汉音乐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      星海音乐学院      广西艺术学院   四川美术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      云南艺术学院      西安美术学院      西安音乐学院      新疆艺术学院    解放军艺术学院二、13所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清华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东华大学 江南大学    北京服装学院    天津工业大学    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艺术类本科专业)   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本科专业) 详情
西藏大学新闻专业 今年要招25人2013-03-27
  记者从西藏大学获悉,2013年该校将面向全区招收新闻学(藏语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专业全日制本科生,计划招生25名(男生12人、女生13人)。  新闻学(藏语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报考对象须符合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规定报考条件。  考生需在4月4日、5日凭本人身份证原件等相关材料到西藏大学老校区文学院领取准考证、办理交费等手续。  考试初试将于2013年4月6日进行,考试地点在西藏大学老校区学生活动中心。  合格考生成绩将在西藏大学校园网主页—学生工作—招生信息栏中公布专业考试合格者名单和成绩,并邮寄《西藏大学2013年新闻学专业(藏语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考试合格证》。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专业成绩合格(取得《西藏大学2013年新闻学专业(藏语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考试合格证》)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西藏自治区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西藏大学将执行艺术体育类分数线结合考生个人志愿及男女专业考试成绩,分别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详情
西藏大学热烈庆祝第29个教师节2013-09-13
西藏大学结合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了以“立德树人、同心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系列活动,热烈庆祝第29个教师节,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  表彰典型 营造良好氛围。学校召开教师节庆祝大会,隆重表彰优秀教师及各类先进典型。学校相关部门启动了最美辅导员、最美班主任等评选活动。各学院评选表彰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鼓励广大教师充分履行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组织教师收听收看全国师德模范先进事迹,实行党员示范岗位、师德标兵岗位挂牌服务,为全校师生树立榜样,营造学习先进、赶超先进、争当先进的氛围。  创新形式 丰富活动载体。学校各部门和各学院结合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党员教师和干部参观清朝驻藏大臣衙门旧址陈列馆和自治区廉政建设教育基地,观看《焦裕禄》、《秋之白华》和《雪山泪》等经典红色电影,组织开展“为了谁 依靠谁 我是谁”大讨论、“办人民满意大学”和“为谁培养 怎样培养人 培养什么人”主题研讨活动,进一步引导教师继承和发扬“老西藏精神”和“团结爱国、无私奉献、艰苦奋斗、勇创一流”的藏大精神,树立高尚的职业理想。学校有关部门组织庆祝教师节暨实践教育活动茶话会、座谈会、联谊会等丰富多彩的活动,让广大教师度过了一个简朴、祥和、难忘的节日。师范学院开展“教师梦•民族梦”主题教育活动,强化对师范生的职业理想教育,引导师范生热爱教师职业,将个人的“教师梦”融入“民族梦”、“中国梦”。  狠抓建设 提升师德师风。8月以来,学校结合实践教育活动,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查找、分析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紧密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完善《西藏大学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为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打下基础。下半年,学校将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主题活动,逐步推行《师德合格证》制度,不断改进师德师风,提升育人水平。详情
西藏: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加试如期完成2013-01-04
2012年12月,西藏大学承担了西藏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加试各项考务工作,学校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艺术学院、招生就业处等相关部门精心组织、周密筹备,于12月16日至23日认真组织进行了相关考务工作,共有1000余名学生参加考试,巡考团、专业加试考官、其他考务工作人员等不顾严寒,坚守在考场内外各自的岗位上,考试秩序井然有序,此项工作现已圆满结束。  12月16日至17日,西藏大学艺术学院在新校区组织了加试现场报名工作,现场设有包括艺术类统考、藏画白描在内的美术类和包括音乐教育、舞蹈表演、声乐表演、器乐表演等在内的其他艺术类两个报考点。经过两天紧张有序的报名工作,共有1000余名学生现场报名。  12月19日,西藏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加试如期举行,1000余名考生参加加试,其中,参加美术类专业加试考生422人,参加音乐和表演类加试考生808名。此次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时间为12月19日至21日,考试时间为早上9:30到晚上18:30,初试共安排了35个考场,监考教师达100余人次。初试结束后,考务组全体人员加班加点于凌晨3:00点完成初试各项成绩统计工作,12月22日早上公布初试成绩,并于当日11:00点组织进行了专业复试,考试于23日晚上全部结束。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西藏拉萨市江苏路36号西藏大学
  • 电话:
    %u0030%u0038%u0039%u0031—%u0036%u0033%u0033%u0031%u0036%u0034%u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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